当前位置: 首页 > 本科培养 > 规章制度 > 正文 规章制度
修读学院辅修学士学位/辅修课程须知

 各位同学,恭喜你取得学院辅修学士学位/辅修课程的修读资格! 以下内容为修读我院辅修相关课程的注意事项,请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。祝学习进步!
 
1、请同学们对应下载 “本年级本专业的辅修学士学位/辅修的课程一览表”(下简称“一览表”),根据一览表内罗列的课程修读毕业所要求学分。下载路径:深大主页院系设置学院本科教学---教学计划与大纲修读指引
2  按照学校的规定,辅修课程至少修满20个学分;双学位课程至少修满50个学分和毕业论文10个学分,一共应修满60个学分。
3、“一览表”中注明必修的课程必须修读,其他课程可选择修读。
4、请同学们务必于学期末预选课阶段进行选课,我院将根据预选结果确定是否增开学位。凡因预选阶段未选课导致确认阶段无法选课者,学院概不受理增开学位申请
5、凡辅修学士学位/辅修专业的课程与其主修专业的课程名称相同,教学要求也相同的,可不必重复修读该课程,所缺学分用“一览表”中规定的其他课程的学分补足。
6、若成功取得辅修学士学位/辅修的修读资格后,若违反学校辅修相关规定,学院将取消该学生的修读资格。
7、我院的辅修学士学位的学生不要求专业实习。
8、如不能在毕业前按照计划修读完毕业所需学分,请提交《取消辅修学士学位/辅修申请表》(见附页表一)到学院教务室(明理楼B201)相应专业教学秘书处。
9、请同学们务必于第八学期第一周内到管院教务办公室(明理楼B201)相关专业教务秘书处查询本人毕业学分初审结果并提交“取得辅修学士学位/辅修毕业申请表”(见附页表二、三)。
10、辅修学士学位学生若取得的学分满足辅修毕业学分要求,可申请转为辅修,需填写《学院辅修修读类别更改申请表》(见附页表四)和《我校辅修毕业申请表》。
11、辅修学士学位/辅修证书请于毕业典礼时到主修学院领取。
 
仍有疑问请咨询相应专业教学秘书:
 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、电子商务专业   请咨询宋宜诺老师     电话:26980934
 市场营销专业、行政管理专业          请咨询何艳艳老师      电话:26538778
 工商管理专业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请咨询宋少敏老师     电话:26536121
 人力资源管理专业                请咨询蔡志焕老师      电话:26087691
附件下载:
附页表一、二、三、四.doc

   

发布时间:2011-06-13 10:08
来源:

关闭

Copyright © 2003-2023 澳门永利娱场官方网|官方网站 粤ICP备11018045号

TOP
Baidu
sogou